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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申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 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申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下简称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申报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通过3年集中建设,推动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及地下空间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河湖空间严格管控,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海绵城市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二、 组织机构

成立钦州市钦北区申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邓洁丽    区长

副组长:梁洪波 副区长

成  员:邱胜霖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振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联主席(兼)、文明办主任(兼)

曾金晶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叶洁宁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贺  艺 区教育局局长

林壁生 区财政局局长

林明鲜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  强 钦北生态环境局局长

黎培进 区水利局局长

潘斌开 区林业局局长

李兴兆 皇马工管委主任

        陆崇彬    长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秦  华    子材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菘铃    鸿亭街道办事处主任

梁必远 钦州皇马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曾金晶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集中办公,由宋虎同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的宣传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制订申报实施方案,将海绵城市建设中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年度建设投资计划,提供市政道路雨水管网(含雨污合流管)、城市内涝治理城市绿化的相关数字资料,提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内涝治理、污水治理提质增效相关项目。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研究和梳理国家、自治区级项目资金投向,指导项目业主积极策划包装申报,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提供中、小学校海绵城市改造试点工程相关材料。

区财政局:负责试点项目投融资机制研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运作模式研究,包括财政补贴制度、资金需求总额及年度预算,资金筹措情况,长效投入机制及资金来源,财政支持手段等。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编制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系统等海绵城市相关专项规划;负责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土地供应及规划保障;协调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房地产项目的业主,明确重点项目并协助开展建设。

钦北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近5年全区环境质量检测报告,提供钦北区污染源普查报告及相关资料。

区水利局:配合提供水资源现状,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的相关资料数据,负责提供水利方面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项目。

区林业局:负责提供山水林田湖保护相关材料。

各街道办:负责提供相关现状资料,提供辖区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项目,配合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有关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工作。

钦州皇马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海绵城市建设、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相关项目,研究融资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加强指导和协调,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分析研判,针对存在问题组织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工作存在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研究。

(三)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骨干,负责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申报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影响申报按计划推进的单位进行问责。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报道。动员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群众等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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