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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秦州区,麦积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全面推进天水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统筹谋划实施好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尽快建立海绵城市示范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体系,规范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在示范期满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效果和各项考核指标圆满完成。按照住建部城建司、水利部规划司、财政部经建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城〔2021〕105号),结合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复核项目建设计划

按照国家三部委确定的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期限,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期为2021年-2023年。为确保已列入《天水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项目在示范期内如期完成,请各部门、各单位对照示范项目清单认真复核项目建设计划及投资,对因政策、规划调整及融资变化等原因无法实施或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提出调出申请;对符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要求,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建设计划时限满足要求,但当前尚未纳入实施方案的项目提出调入申请;市住建局将根据国家和省厅从区域流域、城市设施、社区等不同层级对本次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提出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提出的意见确定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请各单位于1月16日前将示范项目调整意见反馈市住建局。

二、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机制

各项目单位要切实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责任,按照建设计划加快示范项目推进,全力做好项目规划、立项、设计、审查、施工、验收、运维等项目工作。为确保示范项目审批、建设进度可控,各单位要指定推进措施,列出工程建设台账,明确工程建设时间节点,靠实责任、倒排工期,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验收考核要求。建立示范项目月调度、年考核机制,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投资完成、建设进度统计工作,并于每月26日前将示范项目建设进展、存在问题及经验做法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将按示范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示范项目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示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进行督办。

三、加强示范项目资金保障

各单位要全力加强示范项目资金筹措,拓宽融资渠道,整合建设资金,结合政策导向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充分用足用好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要主动对接自然资源、财政、水务等部门,争取示范项目建设用地、融资等方面支持。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也将根据示范项目性质、实施效果和绩效评价情况,对示范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 陈 海

电话:0938-8322258 邮箱:tshm8322258@163.com

市财政局 甘 强

电话:0938-8212978 邮箱:479021454@qq.com

市水务局 杨高麟

电话:0938-8219967 邮箱:346249653@qq.com

附件:1.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月调度联系表

2.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清单

               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水市财政局

               天水市水务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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